金色的九月是丰收的季节,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又有两项标准获批--《自动轨道衡》和《电子螺旋秤》标准。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5年第25号公告,批准公布了包括衡标委归口的《自动轨道衡》和《电子螺旋秤》标准在内的354项国家标准。《自动轨道衡》和《电子螺旋秤》两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标准编号分别为GB/T 11885-2015和GB/T 31890-2015,实施日期均为2016年4月1日。
《GB/T
11885-2015自动轨道衡》为修订的标准,修改采用2011版国际建议OIML R106《自动轨道衡》(Automatic
rail-weighbridges),代替了原GB/T 11885-1999国家标准;《GB/T
31890-2015电子螺旋秤》为新制定标准,修改采用国际建议OIML R50 《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Conti-nuous totalizing automatic weighing
instruments(belt weighers))。自四届标委会接手以来,积极组织落实这两项标准的工作情况,起草小组各单位密切配合、沟通合作,在进行充分的试验验证的基础上编写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专家审查,修改完成了既有较高技术水平、又符合我国国情的标准报批稿。该标准的批准发布为自动轨道衡和电子螺旋秤的生产、检验、交付以及用户安全使用提供了可靠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