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站
 
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5 00:00

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3]13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商务厅(委、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再制造试点单位,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的要求,支持再制造产品的推广使用,促进再制造旧件回收,扩大再制造产品市场份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工作。为规范推进有关工作,特制定《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  务  部
质 检 总 局
2013
74

 
友情链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中国衡器网 | 国家衡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金钟科技集团 |
返回首页 | 关于衡标委 | 新闻中心 | 委员单位风采 | 称重技术交流 | 标准服务 | 办事大厅 | 标准在线申请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C)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147号
邮编:250002 Email :qghqbwh@163.com 传真:0531-82971352 济南网站建设:zlxk 鲁ICP备1020423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