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国际标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国际惯例,结合国情,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2)制修订我国标准应以相应国际标准(包括即将制定完成的国际标准)为基础。
对于国际标准中通用的基础性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应当优先采用;
涉及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环保标准,应当以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的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为正当目标;除非这些国际标准由于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者基本的技术问题等原因而对我国无效或者不适用。
3)应尽可能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由于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者基本的技术问题等原因对国际标准进行修改时,应将与国际标准的差异控制在合理的,必要的并且是最小的范围之内。
4)我国的一个标准应当尽可能采用一个国际标准。当我国一个标准必须采用几个国际标准时,应说明该标准与所采用的国际标准的对应关系。
5)应注意时效性,尽可能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同步,并可以采用标准制定的快速程序。
6)应考虑中国的国情,并与技术引进,企业的技术改革,新产品开发,老产品改进相结合。
7)应注意版权问题。ISO、IEC和 ITU对成员国采用其标准都规定了相关的版权政策。其他国际标准化机构对于其出版物的版权保护也有相关文件规定。不同组织的版权保护政策的规定会不同,对于成员体与非成员体的要求也会不同。
8)应注意采用为相对应的文件。ISO、IEC发布的文件包括标准、导则、指南、技术规范、可公开获得的规范和技术报告等,其中技术规范和可公开获得的规范是代表着技术发展新动向的新型文件,往往反映的是正在发展中的新技术,宜采用为我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GB/Z)。
9)采标的中国标准起草,审批、编号、发布、出版,组织实施和监督,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